广州公积金贷款:开启您的梦想家园之门
在广州这座繁华的大都市,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许多人的梦想。然而,面对高昂的房价,许多普通家庭只能望房兴叹。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应运而生,为无数家庭圆梦家园。本文将详细介绍广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惠民政策,为您的购房之路提供助力。
一、广州公积金贷款概述
广州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住房消费的专项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能够有效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二、广州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1. 贷款对象
按规定在本市或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符合广州市人才购房政策的缴存职工,如持有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可享受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对由政府安置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公积金中心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贷款条件
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身份证。
连续足额缴存:申请贷款时,本地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地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购房合同: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首期房款: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优先原则: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不予贷款的情况
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广州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1. 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不高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后发布执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2.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公积金中心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以及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核查(评估)报告综合判断住房楼龄;
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3. 贷款利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五、广州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广州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1. 公积金中心收取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材料后,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如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缴存职工补充。公积金中心受理缴存职工贷款申请后,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缴存职工。
2. 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的,受托银行根据其与公积金中心的委托协议,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其中,受托银行不得将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转由贷款申请人或其他第三方收持。受托银行应在收到公积金中心的放款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合同指定的账户内。
3. 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申请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4. 贷款结清后,借款申请人应及时办理抵押物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