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依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1]17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4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1]1号
I部分缴存
I .个人开户注册
1。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在中国有**居留权的外国人(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户、非全日制或新业态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以及具有**居留权的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持身份证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申请开立个人账户。
前台: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官方账号预约→申请人提供必备材料并签署协议→中心经办网点可查询并开立个人账户,即可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
①灵活就业缴费人员的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台港澳人员
①台湾居民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1份;
②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3具有中国**居留权的外国人
①外国人**居留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II。封存和解封帐户
1。应用条件
1。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解封给灵活就业缴存人,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2。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灵活就业缴存职工需要恢复缴存时,可办理账户解封手续。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央网站-个人业务和中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账户的封存和解封。
窗口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和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预约→申请人提供必备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封、解封手续,当场办理。
处理。
3。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封存表原件1份;
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原件一式两份,由业务前台领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灵活就业保证金的需要签字。
III。委托扣款协议的签署或取消
1。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1。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缴费人以个人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必须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灵活就业存款人委托扣款发生变化的,需解除原委托扣款协议,重新签订新的委托扣款协议。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领取登记。
窗口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官方账号预约→提供必备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办理签约手续,申请人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委托个人支付的扣款协议一式两份。
注:如果付款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或交通银行,则人员和中心的工资按银行规定支付。
签完协议后,需要去银行柜台签收款协议才能扣钱成功。
2。委托扣款协议取消
1。申请条件: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存款人变更委托扣款信息的,需办理委托扣款协议注销手续,重新签订新的委托扣款协议。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央网站-个人业务和中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解除委托扣款协议。
窗口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官方账号预约→提供必备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人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委托个人支付的扣款协议一式两份。
IV。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申请条件:灵活就业存款人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进行信息变更登记。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手机号码变更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办理。
前台: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官方账号预约→申请人可提供必备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可审核完成信息变更手续。
情况下,当场处理。
3。处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个人缴纳的1份原件;
3。户口簿或通行证等变更材料原件1份。
V户口转移
V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作变动离开本市到外省市工作,或从外省市来本市工作,可办理个人账户的转移和转移。
注意:如果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完整或错误,必须先更改个人信息,然后才能办理转账业务。
转入一个人的帐户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并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他们一般会在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户口缴存,他们可以申请将原工作地在另一个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们中心。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可通过中心微信官方账号办理。
窗口办理:灵活就业储户开立个人账户并稳定存入半年以上→通过中心网站和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预约→提供异地转来的材料→接受网点审核的材料,通过连接平台反馈给异地的一个劳动者。
日→转账到对方中心,钱到账且资料齐全由对方中心操作后3个工作日→资金转账及资料接收确认。
3。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从个人帐户转出
1。申请条件
同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灵活就业人员才能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心,我中心将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1 .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被封存;2在异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正常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至少6个自然月。不能提供异地存款明细的职工,可在我市账户封存半年后申请个人账户转移;3 .本市未使用或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4在本市未归集住房公积金或归集的资金已全额返还;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2。办理方式和流程:灵活就业缴费人向不同中心申请将广州中心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心→我中心通过衔接平台协助办理。
3。办理地点:转当地中心。
注意:员工的不诚信记录将
用他的个人账户转账。
VI。账户合并
申请条件:灵活就业存款人在本市有多个个人账户。如果账户信息完整无误,就应该申请个人账户合并。
2。办理方式和流程
前台:灵活就业缴费人可通过中心网站和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预约→灵活就业缴费人提供必备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即可当场办理案件。
3。处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原件1份。
VII。汇款支付
以个人名义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应通过网上委托支付方式办理。
发射度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可每月按时申请办理汇款业务,个人可通过发起委托缴费方式每月汇款一次。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可通过中央网站-个人业务和中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办理账户汇款。
办理窗口:灵活就业缴费人员通过中心网站和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预约→灵活就业缴费人员提供必备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完成汇款手续,当
现场处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住房公积金汇款单原件1份,个人缴纳。
第二,偿还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费人可以个人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主动发起委托扣款办理缴费业务。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央网站-个人业务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申请补缴。
窗口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官方账号预约→提供必备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当场办理缴费手续。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款书原件1份。
Eight,个人密码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在新开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需要同步设置个人密码。个人密码设置、挂失和重置参照《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相关内容办理。
IX。个人存款金额的调整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费人员需要变更个人缴费的,可以调整个人缴费。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可通过中央网站-个人业务和中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办理个人缴费调整。
办理: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官方账号预约→职工提供必备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手续。如果所有材料齐全,他们可以当场办理。
3。处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年度和月度个人缴存额调整表为1份原个人缴存额。
、出具个人存款证明
申请条件:灵活就业存款人已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因实际需要可申请出具存款证明。
2。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费人员也可以通过中央网站-个人业务自行打印。
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提供必备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发放手续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材料:身份证原件1份。
XI。个人退款业务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费人因汇款金额错误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将已存入中央账户但未存入个人账户的款项退回个人银行账户的,可申请个人退款。
生意。
2。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官方账号等方式进行预约。→缴存人能提供必备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受理,核实手续和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3。处理材料
1。个人陈述原件1份;
2。个人转账凭证原件一份;
3。个人退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4。个人身份证原件一份。
XII。经办机构:上述存款业务经办机构为管理部铁路分中心、办事处、线上业务,除外。
第二部分是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1。灵活就业缴存人有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行为的,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详见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二、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可以在缴费后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办理方式和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也可通过中央网站-个人业务和中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申请退出。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央网站和中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预约→个人要求。
材料→银行网点受理输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取款转账。
2。申请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账户关闭封存后申请支取。
3。处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4。办理地点:托收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详见中心网站。
III。灵活就业缴费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
有关材料和程序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提款和销户处理指南》。
I第三部分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所购房屋有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可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2。参加缴存至少24个月,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缴存。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缴存人由外地转入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但至少在贷款前已在广州市连续6个月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3。按规定支付
购房首付款;
4。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5。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7。未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没有贷款。
1。所购房屋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住宅房屋;
3。所购房屋为独立住宅;
4。仅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共有产权房屋除外;
5。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A近5年内单笔贷款逾期6期及以上;
2单张信用卡近2年内逾期6期及以上;
3。信用卡状态为坏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分类为次级、可疑或损失;
5包含在因不诚实而被执行死刑的人员名单中。
3。贷款限制
1。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以欺骗手段、提供虚假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获得贷款;
2。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以欺骗手段、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人员,全额退还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II。要提交的信息
1。有效身份证明;2.户口本;3.婚姻状况信息;4.收款账户;5.房屋买卖合同;6.二手房提供的购房定金收据、不动产登记证明;7.一手房提供首期房款发票。
第三,可贷金额。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额度标准:
1。不高于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计算的贷款金额,公式如下:
可贷金额=日均缴存余额× 8×缴存系数;
累计存款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存款系数为1;累计缴存36个月以上不满60个月的,缴存系数为1.5;如果存款已满60个月,则存款系数为2.5;
上述公式中的平均每日存款余额是最后一次存款前60个月的平均每日存款余额。存款时间不满60个月的,按实际存款时间计算。缴存系数可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One个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两人及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为每笔
申请人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房屋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以房屋买卖网合同价格为准;所购房屋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房屋的购房总价款为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总价款,其他房屋的购房总价款为房屋买卖合同价款和房屋核实评估价款中的较低者。最低首付款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按贷款额计算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人员缴存收入按以下标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到当时本市缴存基数上限的,以个人收入缴存基数为准。
II。普通住房标准: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的决定。
房标准〔2005〕58号通知,享受优惠政策的我省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44倍以下。
3。确定家庭购买住房数量的标准。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已购住房数以下的,按认房认贷标准执行。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机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以个人名义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当面调查、面谈等尽职调查形式确定住房套数。如果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得上述信息,则不要求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查询证明中,所有房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显示为居住房屋或住宅的,纳入家庭住房单元计算范围。未登记住宅不包括商铺和车位,计入家庭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家庭的,住房套数按照购房人各自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较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IV。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到期日距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且不超过65周岁。两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以贷款期限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V。还款方式:灵活就业缴存人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包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采用按月还款方式还款,公积金缴存账户为**还款账户。
VI。其他事项:除特别说明外,灵活就业缴存人公积金贷款参照广州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和贷后变更程序详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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